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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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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只证明本人身份,不能转借给他人,否则要自己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因此外出务工时,应该很好的保管和保存好自己的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的第四章规定,在以下的这些情况下,需要证明身份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
1、选民登记;2、户口登记;3、兵役登记;4、婚姻登记;5、入学、就业;6、办理公证事务;7、前往边境管理区;8、办理申请出境手续;9、参与诉讼活动;10、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11、办理个体营业执照;12、办理个人信贷事务;13、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14、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15、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16、提取汇款、邮件;17、寄卖物品;18、办理其他事务。
除公安机关依法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可以扣留居民身份证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扣留居民身份证。为满足特定的需要,可以将身份证复印一份交给用人单位保存审查,但不能让他们扣押身份证原件。
此外还应该注意的是,在城市务工的过程,如果遇到公安人员检查身份证时,我们自己要首先看清楚他们的工作证件。按照法律规定,公安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需要查验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时,是应当首先出示自己的工作证件的。而现在有一些不法分子借此手段向打工者行骗或者勒索,我们要仔细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