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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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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真正开始有机食品的开发是在1994年国家环境保护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成立以后。最早参与有机食品开发的是一批贸易商,开发的品种主要是天然的有机食品,如高山茶叶、东北的大豆、野生果品、中药材等。随着外商需求的多样化,我国开发的有机食品的种类也迅速增加,现在大多数栽培作物都已有了有机食品。
我国已形成了较为健全的有机食品生产和认证体系,OFDC《有机产品认证标准》与国际通行标准完全接轨,是目前我国有机食品生产和认证的基本依据。截至1998年底,我国已通过认证的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有67万亩(不包括面广量大的野生、天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颁证产品主要有谷物、豆类、蔬菜、饮品、中草药等类别的近100个品种,其中大部分销往日本、美国、加拿大及欧洲市场,也有部分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1998年,我国有机食品出口额约为1000万美元,最近几年的年出口增长率都在30%以上。
我国的有机食品开发主要采用 "公司+农户"的模式,即由贸易公司(多数是外贸公司或直接从事出口业务的食品加工企业)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农户在公司的指导下按有机方式生产,公司包销产品。实践证明,这种模式比较适合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和目前的生产力水平。农民把他们承包的土地集中起来交给公司经营,便于统一管理和有机农业技术的开发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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