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淄博市沂源县远程教育中心
作者:鲁村镇
发布时间: (
200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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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鲁村镇鲁村二村村干部,拿着该村村委会与外地客商签订的“土地承租合同”盖章申请,到该镇农经站盖章。镇印章管理员审查后发现,这样重大的事项竟没有该村村民代表签字,程序不合法,未予盖章。
为从根本上解决村委印章乱人管、管理乱,导致矛盾、引发诉讼、造成集体资产损失这一问题,自2006年下半年开始,鲁村镇全面推行村委印章委托镇监管制度。本着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原则,经村民代表会议批准,由村委会与镇农经站签订“委托代管协议书”,将村委印章委托镇农经站监管。农经站设专人管理印章,管理员的职责主要是对用印的程序把关,凡是履行了审批程序的予以用印,否则予以退回。
谈及村委印章规范化管理,镇党委书、人大主席周士亮颇有感触地说:“实行村委印章委托镇监管制度,有效地杜绝了在公章制发、管理和使用上的随意、混乱现象,通过对用印程序的把关,推动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落实,保障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截止目前,全镇共办理各村印章使用1076件次,因手续不全或程序不规范退回的108件次,为集体避免经济损失十几万元,鲁村镇该做法被中纪委、监察部《研究与动态》刊发。
鲁村镇 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