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孙静
发布时间: (
200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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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把开发新岗位,扩大就业作为事关民生和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政策,积极采取四项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再就业工程,取得了积极成效:1-3月全区城镇新增就业4211人,其中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92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2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132人。
一、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办)、村居三级劳动保障组织结构,在全区469个村(居)设立了劳动保障协理员,将就业服务体系延伸到乡镇、社区。
二、落实市区两级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建立就业困难群体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制度,通过开展日常援助、实施重点援助项目、“再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动”等活动,帮助就业困难的大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鼓励企业招用困难群体人员再就业。
三、积极宣传党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为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各项惠民政策,区局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印发宣传材料及组织宣传一条街活动把党和政府对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的政策落实深入到人心。
四、继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就业服务功能。着力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多渠道搜集用工信息,并采取主动联系、分散招聘、及时输出、加强回访等方法,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继续完善用人单位空岗报告制度,积极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深入开展就业培训工作,以培训带动和促进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