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区劳动
作者:孙静
发布时间: (
200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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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加大学生参保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平台作用,优化参保流程,简化参保手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及职工参保人员扩面工作。通过劳动合同法颁布施行的契机和基金一票征缴的优势,深入各单位,严格审核工资基数,仔细核对职工人员名单,使职工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权利,做到医疗保险基金应收尽收。
三、落实破产、关闭(解散)及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问题。按照有关政策力争今年把这部分人员全部纳入医疗保障体系中来,从源头上解决因享受不到医疗待遇而出现的上访问题。
四、认真做好离休干部、建国前老工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管理工作。与各离休人员主管单位进行对接,经仔细核对落实全区共有离休人员525人,解决了因各种原因造成部分离休人员享受不到医疗待遇的遗留问题;重新登记填写离休人员定点医院申请表,实行个人帐户奖励约束机制和离休人员住院全部施行联网结算,门诊费用由个人选择的定点医院报销等有关政策,大大方便了患者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