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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民政局:爱心市民如何收养灾区儿童

文章来源:桓台政务网 作者: 发布时间: ( 2008-5-23 ) 浏览次数:161

  通过采访县民政局了解到,收养儿童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收养人应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另外,如果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孩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收养孤儿可不受有无子女和只收养一名的限制。同时,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还告诉记者,目前,由于地震灾区救援工作还未结束,地震灾害造成的孤儿身份、数量尚未核准。如果有收养意愿的热心群众,可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先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民政服务窗口进行预约登记,填写《收养地震灾区儿童预约登记表》,待上级确定开展收养工作后,县民政局将及时与预约登记人联系,按照程序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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