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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8-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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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文化部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公益性、标志性文化创新工程。作为重要建设实施单位,县文化局在工作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重点工程建设,确保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及时到位。其中,重点加强完善县级支中心建设。在积极争取省级设备配套的同时,县财政投入80余万元,高标准配置县级支中心软硬件设备,县级支中心共享技术平台基本建成。目前,桓台县支中心拥有多名专职工作人员,建成了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全县乡村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荣获山东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示范县称号。
加强各镇(街道)基层服务站点建设是做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关键。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镇(街道办)级扩展型基层服务站点6个,镇(街道办)级基本型基层服务站点6个;村级扩展型基层服务站点79个,村级基本型基层服务站点200余个,基本实现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村通”的目标。
县文化局认真把好资源设置内容关,针对全县实际,加大向广大农村的资源投放量,重点在致富增收、适用技术、技能培训、防病治病、法制教育和道德素质培养等方面投入,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建设让农民群众在享受文化提升个人素质的同时,也拓宽了致富的途径,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添了精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