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高青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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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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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清明节”定为公民法定节假日的第一年,为保证群众祭祀活动将会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县民政局制定了《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对殡葬服务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为群众的文明祭奠活动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为组织好清明节期间的移风易俗活动,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加强殡葬管理倡导文明祭奠活动的通知》。县民政部门对清明节期间的活动做了安排部署:以巩固和提高火化率为目标,坚决遏制土葬回潮现象,对全县殡葬工作进行集中治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环境,节约土地,推进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祭奠方式,形成有利于殡葬改革和文明祭奠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认真开展“殡葬宣传月”活动,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促进精神文明的发展。出动宣传车在全县各个村庄进行殡葬改革宣传,散发宣传材料,在乡镇主要街道张贴标语,引导群众文明祭祀,禁止土葬。
二是严格建立运尸车辆审批制度,加大对非法运尸车辆的查处力度,维护丧主的合法权益。
三是大力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和以树代墓,推进绿色殡葬,平坟还耕。
四是巩固和提高火化率,严厉查处土葬现象。充分发挥各村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倡导科学、文明、俭朴丧葬形式,改革大操大办丧葬陋习,树立厚养薄葬良好社会风气。对村内土葬现象按照《淄博市殡葬管理条例》对其进行依法处理。
五是对殡仪馆、公墓等场所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火和交通疏导措施,坚决杜绝火灾和伤亡事故发生。
(供稿:县民政局 李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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