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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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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石家庄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基层干部,满腔热忱地支持和帮助基层干部做好工作”的指示,根据农村实际,创建完善了一系列政治上尊重、工作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农村基层干部的机制,有效解除了“村官”的后顾之忧。
一、政治上尊重,激发了农村干部的工作动力
1、建立健全农村干部参政议政制度。石家庄市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议政能力强的农村干部,通过合法程序,推荐他们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截至目前,全市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村干部达
13500人,占全市农村“两委”班子成员总数的56.5%,其中县级1746人,市级以上的43人。
2、选拔特别优秀的农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乡镇干部。石家庄市积极选拔特别优秀的农村党组织书记充实到乡镇班子,优化了乡镇班子队伍,提高了优秀农村党组织书记的政治待遇,稳定了农村干部队伍。目前,全市223个乡镇共有90多名农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了乡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党委委员等职务。
3、积极选树农村干部典型群体。典型的力量是无穷的。石家庄市近年来先后选树了“处级村官”--赞皇县行乐村党支部书记时占经、“一心为民的好基层干部”--行唐县口头镇原党委副书记王博、全国农村干部中年龄最大的88岁高龄、已连续任职45年的现任晋州市吕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高能权等典型群体。在全市农村开展了评选"双十佳乡村党组织书记"活动,对20名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乡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命名表彰。
二、工作上支持,提高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1、完善了工作机制。为了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干部的施政用权行为,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年初,石家庄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了在新形势下,加强乡镇党委、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重点,明确了农村党组织的决策组织权、村民会议的决策表决权、村委会的决策执行权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决策监督权。
建立健全了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包村责任制。明确了县级领导特别是县委书记、县长、主管副书记、常委组织部长带头分包情况最复杂、条件最艰苦的后进村党组织,促进了后进村转化工作。
建立了选派市直干部到村任职工作制度。全市先后三批次从市直党政机关选派学历高、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300名党员干部到村任职。今年为加大挂职工作力量,市财政拿出50万元用于帮助挂职干部到村开展工作使用。帮助乡村制定年度计划、发展规划,每年年初帮助各县(市)区制定分解工作台帐,如在实施“惠民工程”中,制定了全市乡、村党组织分别承诺办实事不少于3件和4件的标准。
2、强化了素质培训。采取市、县、乡分级负责、分层培训的办法,抓好农村基层干部的任职资格、专业素质和实用技术培训。石家庄市委依托培训基地,重点培训优秀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列入整顿范围的后进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县(市)区委重点培训其他农村"两委"正职;乡镇党委依托县、乡党校重点培训乡镇副职和农村"两委"其他干部。仅今年上半年,全市共举办各类素质培训班542期,培训各级农村干部约33500人,累计投入资金227.95万元。全市分三批组织"双带"干部到"2004年度全国小康村"参观学习,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3、优化了工作环境。石家庄市下大功夫,努力给农村基层干部创造宽松环境。在硬件环境建设上,高度重视农村阵地建设,出台专门文件,保证农村阵地建设资金的专款专用。近三年来,全市累计筹措资金2800多万元用于加强农村阵地建设,使4000多个农村阵地成为全村的政治活动中心、文化娱乐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
在软环境建设上,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如先进性教育活动、文明生态村建设、“提质提效”活动,采取转变党政机关工作作风,改进领导方式方法,切实精简会议,取消不必要的检查、评比等措施,积极支持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在富民强村上下功夫。同时,注重维护乡镇党委的权威,确保党和政府的政令畅通。
三、生活上关心,解决了农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1、实施现任农村干部补贴制度。2004年,石家庄市在《关于落实农村干部经济待遇的通知》中,统一将全市农村“两委”干部的劳动报酬纳入乡镇管理,并实行了结构工资制。按照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每月不低于200元,其他干部不低于150元的标准发放。今年石家庄市根据河北省的有关要求,在全市4410个行政村中实施农村干部补贴制度,农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领取基础职务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这些资金从中央和省市下达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中安排。
2、实施离任农村党组织书记生活补贴制度。为了解决正常离任农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问题,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农村推行离任党组织书记生活补贴制度的意见》,对在农村连续担任党组织书记10年以上或累计20年以上、现已正常离任、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党组织书记,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所在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统一列入县(市)区财政预算。
3、实施农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石家庄市决定,对连续任职8年以上(含8年)或累计15年以上(含15年)的农村“两委”干部,采取个人和县(市)区财政共同承担的办法办理保险业务。23个县(市)区均从本级财政列支部分经费,每年按比例补贴参保的农村干部,基本解决了农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4、实施定期体检制度。去年石家庄市出台了《农村干部实行定期体检制度的暂行办法》,要求各县(市)区每年组织农村基层干部体检一次,体检费用由县级财政负担。截至目前,17个县(市)区均组织农村干部进行了免费体检,其余县(市)区也将在今年第四季度进行。
5、重大节日慰问制度。几年来,石家庄市委坚持每年在
“七一”、国庆、元旦、春节等四个重大节日向全市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以及先进模范人物及其家属进行慰问,把党和政府的关爱送到了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