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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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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车管所领导视察我市机动车牌证管理工作

邀请专家讲解识别假牌证的方法,提高民警执法技能

多警联动,形成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

对涉牌涉证违法车辆进行集中销毁

集中销毁收缴的违法机动车号牌
4月29日,张店的陈某因变造机动车号牌被张店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陈某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了代价。这是全市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一幕,在这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各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较量中,一大批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假牌车、套牌车、盗抢车、报废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人在严密的管控情势下败下阵来,受到了公安机关的依法严惩。
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打击各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今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广大交通民警紧紧围绕专项行动整治重点,采取超常规的工作措施,向各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宣战,严厉打击了无证驾驶,无牌车、套牌车、报废车、非法拼装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为奥运会的顺利召开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宣传先行 广造声势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专门召开了全市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就全面开展集中整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并成立了由支队领导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全市集中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各区县交警大队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了专项行动领导重视、保障有力。
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本着“宣传先行,广造声势”的工作原则,将涉牌违法专项整治工作与“迎奥运、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宣教工程以及“五进”宣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借助各级新闻媒体以及各种现代信息传媒手段,采取刊发消息、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集中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相关法律法规,并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和检举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4月16日是全省第一个专项行动统一行动日,为打好这一开局之仗,交警支队在市车辆管理所举行了全市集中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对专项行动及统一行动日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形成了“全员上路、多警联动,多措并举,注重成效”的专项行动格局。
重拳出击 高压严管
行动中,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超常规的工作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形成了高压严管态势。
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民警识别假牌假证的能力,提高打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实战技能和执法水平。各区县交警大队会同治安、巡警、派出所,对辖区有关企业、学校、社区、村庄和停车场等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全面摸排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和无牌无证、报废、非法拼组装等机动车情况以及群众举报反映和交通监控设备记录的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和驾驶人。支队车管所将补牌补证次数过多的机动车和驾驶人以及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档案已被强制注销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全部导出,建立了专门的台账下发到各交警大队,对这些车辆及驾驶人的基本信息进行了核查,强化了对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的管理。
加强路面查控工作,形成点多面广、高密度、高强度的管控网络。各区县交警大队根据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科学安排勤务,会同刑侦、治安、巡警、派出所等部门,多警种合作,依托治安防控体系卡点或警务工作站,充分发挥车载机动车号牌自动识别系统、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公路卡口监控等技术设备功能,针对整治重点,突出重点路段、时段的管控力度,集中优势警力,重拳出击,对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查严纠。按照省公安厅的要求,每月的16日为全省的专项行动统一行动日,交警支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主要警力集结到路面上,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岗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在早、中、晚等交通高峰时间,不定时地开展查纠,真正做到了“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确保了路面管控覆盖率的提高。行动中,各区县交警大队还加强了与周边地区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动,形成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无缝管控。
在强化管理的同时,支队强化程序意识和法制意识,努力做到严格执法,依法执法。支队制定出台了报废车、拼装车查处流程,详细规定了民警在查处报废车、拼装车过程中适用的法律条款和处理程序,并针对民警在专项行动中查扣的无牌无证,无发动机、车架号码或被凿改的报废(拼装)嫌疑车辆认定难的问题,引入了鉴定机制,确保了民警在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时,做到了“有理、有据、有节”,推动了涉牌涉证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支队还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6月3日至5日,从全市各区县交警大队抽调专门人员,对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交叉检查,重点对专项行动部署以来,各区县交警大队在组织保障、工作措施、资料台账、涉牌涉证违法处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及经验做法进行了检查和交流,找出了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助推了全市涉牌涉证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为全面展示我市打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成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涉车涉证违法行为,推动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的深入开展,7月9日上午,支队在淄博市社会福利保养厂举行了全市涉牌涉证违法车辆集中销毁仪式。仪式上,工作人员操控大型机械,对4月份以来,全市各级公安部门查获的102台报废汽车、182台报废摩托车及420副伪造、变造、套用的机动车号牌进行了公开销毁,有力地震慑了各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出动警力44443人次,开展集中行动570次,查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58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70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31起,使用其他机动车牌证290起,不按规定悬挂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机动车号牌1731起,无牌无证机动车4563辆,无证驾驶机动车2089人,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2399人,其他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53840起,查获盗抢车2辆,行政拘留154人,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以人为本 细化服务
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安全保障的同时,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提升服务水平,细化服务措施,既从严管理,又注重服务,实现了管理效益与群众满意的双赢局面。
汽车年审取消辖区限制,自主权充分交给车主。为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的机动车检测资源,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最大限度的让人民群众满意,市车管所推出了全市汽车年审取消辖区限制的服务举措。自今年7月1日起,全市除中型以上客车、出租汽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仍按照属地年审外,其他汽车的年审业务取消辖区限制,允许车主自主选择临近的区县,进行车辆审验,办理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此举有效解决了部分机动车保有量大的区县,群众长时间排队等候检车的问题,将自主权最大限度地交给群众,满足了群众对车管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大大提高了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强化校车管理,关注孩子出行安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问题,关乎学校、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校车的主管机关,支队车管所把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从今年下半年起,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联系,多方协调,经市政府同意,出台了《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将校车管理列为政府行为,形成了公安、教育、安监、交通、税务等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此基础上,6月16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完成时限。我市各级车管部门确定专人,主动出击,会同教育部门,认真梳理排查辖区校车的运营情况,建立了专门的校车及驾驶人管理档案,实行了户籍化管理。同时,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按照“能减则减、能免则免”的原则,实行了校车免费上线检测,减免统一外观标识喷涂费用,返还相关税费等措施,积极为校车车主排忧解难,充分调动了广大校车车主接受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区县交警大队还充分依托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把加强校车管理作为进校宣传的一项重点内容,引导广大师生拒绝乘坐“黑校车”,并向辖区中小学校、校车车主及学生家长公开了举报电话,联合学校对“黑校车”进行整治,有效规范了校车营运秩序。截至7月15日,全市备案的校车共有687台,其中非专用校车126台,专用校车561台,专用校车均喷涂了统一的外观标识,我市的校车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人性化管理轨道。
启用考试成绩自助查询系统,驾驶人考试工作全程透明。为全面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氛围,支队组织人员研发了理论考试成绩自助查询系统和道路驾驶考试自助查询系统。考试结束后,被考人可以直接到设在候考厅的触摸屏式计算机前,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自己理论考试成绩和路考成绩。被考人还能从屏幕上看到理论考试哪道题出了错,道路驾驶考试违反什么考试标准,扣分多少,以及主考民警、监考民警等项目,如有疑问,可以及时向考官或有关领导反映。自助查询系统的启用,使倍受社会关注的驾驶人考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考官磊磊落落,考生明明白白,进一步密切和融洽了警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