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淄博市文化局
作者:淄博市文化局
发布时间: (
2008-5-14
) 浏览次数:173
4月8、9日全市文化建设工作会召开后,文化局于4月10日上午召开了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和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会议,传达落实会议精神,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基层文化工作任务。根据全市文化建设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全区基层文化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今年的重点工作是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和文化大院建设,年内,我区将新建和改扩建乡镇综合文化站4处以上,新建农村文化大院10个。积极参加全市第三批社会文化先进乡镇评选活动。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区级支中心及全区14处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建设,进一步完善设施,确保成功申报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示范区。
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庆祝奥运会成功举办和重大节日庆典,组织开展各项文化活动。继续举办“第十四届‘临淄之夏’广场文化活动”、策划组织“第五届国际齐文化旅游节”有关文化活动,组织参加全市第二届农村文化艺术节、全市第二届广场优秀文艺节目展演、全市民间剧团展演等。开展“文化下乡”工程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确保全年开展“文化进农家”活动260场次以上,辅导培训农村文化骨干100人,免费为农民群众放映数字电影4500场以上。
三是全面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开展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积极申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稳步推进“申遗”进程,积极创造条件,实施齐故城大遗址保护工程、桓公台宫殿遗址抢修保护工程;完成田齐王陵周边环境绿化、美化工作;深入挖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上半年公布《临淄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9月前,编辑出版《临淄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积极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全国第三个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
四是完善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依法管理全区网络文化市场、音像市场、娱乐市场和美术品经营市场,坚决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经营盗版音像制品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确保全区文化市场繁荣。坚持“积极引导、依法管理、热情服务和规范市场”的原则,引导网络经营业户规范经营,合法经营。加强对民间剧团和演艺单位、人员、演出活动的管理,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发展。
信息维护部门:淄博市文化局 责任编辑:市级信息员 联系方式:3170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