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枣庄日报社提供
作者:祁懂来 刘振江 通讯员 周忠凯 晁兴法
发布时间: (
20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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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创新司法服务模式,在全省首创镇(街)“农村项目竞标服务中心”,实现了“阳光竞标”让农村更和谐
西岗镇南孔庄村于前年挖了20座渔池,两年来,一些村民未经村委会允许,私占、强占渔池,并在渔池、台田上植树、建房。村委会在劝阻无效后,于最近申请镇农村项目竞标服务中心予以办理。竞标服务中心接受申请后,依法对栽在渔池边的树木和建房予以清理,并依法对20个渔池公开竞标。经过竞标,20户村民与村委会当场签订了《渔池承包合同》,解决了困扰南孔庄村委会两年来的“老大难”问题,同时为南孔庄村增加了20万元的集体收入。这是滕州市依托“农村项目竞标服务中心”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事例。
为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避免经济活动中出现一些“暗箱操作”、“人情交易”等影响农村稳定的现象发生,近年来,滕州市司法系统依托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在该市21个镇(街)成立了“农村项目竞标服务中心”,在全省属首创。他们的这一经验在全市范围内被推广。
“农村项目竞标服务中心”以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为依托,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司法所所长任“农村项目竞标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项目竞标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中心接受村(居)、企事业单位、公民的委托,在土地承包流转、林权转让转包、集体固定资产转让或租赁等项目中提供竞标服务。另外,接受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委托,在设备采购、技术转让、废旧物品处理等项目中也提供此项服务。
该市制定了《竞标规则》范本,村(居)、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如需要竞标,可向竞标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竞标服务中心对项目进行审查,符合规定后,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如期召开竞标大会,确定中标人,并对中标人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送达《中标通知书》。竞标结束后,竞标服务小组将回访,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确保项目落实。
农村项目竞标服务作为一项全新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通过竞标服务,还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给农民,使农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增强。前不久,西岗镇柴里西村筹建工业项目,需处理地面附着物树木,因数量少,就随意包给邻村杨某。听说没有经过竞标,村民便把这一情况反映到镇政府,镇政府责成竞标服务中心通过竞标依法处置树木的采伐问题。
农村项目竞标“阳光工程”的实施,为滕州市基层民主与决策搭建了一个平台,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也从源头上避免和防范了纠纷隐患,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自开展农村项目竞标以来,滕州市各镇(街)项目竞标服务中心共办理项目竞标557个,全部顺利竞标成功,为集体积累资金780余万元,节约开支300余万元,社会矛盾纠纷数量也明显下降,2005年滕州市共排查调处各类涉农纠纷2719起,2006年下降为1694件,同比下降37%;2007年为1456件,同比下降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