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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1)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背景

文章来源:中国蓬莱网 作者:王明记 发布时间: ( 2008-8-15 ) 浏览次数:97

    编者按: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目标,近日,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使广大城镇居民进一步了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政策,即日起,本网推出“蓬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详细介绍其相关政策内容。
    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背景
    近年来,我市主要建立了两种医疗保险制度: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该制度将城镇各类用人单位从业人员、退休人员以及个体从业人员纳入覆盖范围,目前我市参保人员已达到7.2万人;二是在全市农村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参保人群已达到29.8万人。但在城镇当中,相当部分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无业人员还没有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蓬莱市委、市政府确定将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作为2008年为民办的二十件实事之一,8月1日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蓬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以蓬政发[2008]49号文件印发执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我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蓬莱和谐发展都有积极意义。

信息维护部门:蓬莱民营经济发展局 责任编辑:王文基 联系方式:595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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