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门组织整顿燃气经营市场,坚决关停无资质液化气站
文章来源:龙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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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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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建设局按照《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对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企业进行了年检审查。同时,为确保我市燃气行业安全形势稳定,有效制止违法经营城镇燃气行为,进一步加大液化气市场的检查整治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液化气站进行了查封。
在资质年检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对企业储存和经营城镇燃气的标准,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有关企业上报的书面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严格核实了人员培训、规范标准的执行及有关设备设施检验检测的情况,并到各企业现场进行检查和验收。
通过审查,我市7家城镇燃气企业符合条件,年检合格,分别是:龙口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南山天然气公司、龙口市龙口四海液化气供应站、龙口市黄山馆液化气站、龙口市长平液化气站、龙口市诸由液化气站、龙口市顺通液化气有限公司。
在此基础上,为从根本上消除液化气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建设局联合法院、质监局、消防大队和相关镇区街,对7家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气站的装卸车口、罐底阀门等关键控制部位,采取了加铅封、贴封条等措施,有效制止了“停而不止”现象,从根本上消除了安全隐患。
同时,对7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企业及中海石油龙口终端、烟台中世龙口站2个驻龙单位,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合法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对泵前防震软管、自动切断装置等关键部位进行了检查,并注重对企业有关人员的法规和安全教育,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及时查排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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