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加大对人口和计划
生育工作财政投入力度
文章来源:烟台市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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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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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区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资金投入,经费按时足额到位,对奖扶资金和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监督,确保了各项奖励经费专款专用,为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资金保障。
一是把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资金投入当作一件重要工作来抓。牟平区从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必要要求出发,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资金投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育龄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对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城区下岗、失业、无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方面及时足额,解除他们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计划生育各项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每年年初,牟平区人口计生局都主动与财政局联系,把计划生育工作新增的政策性开支项目,做好预算,留足资金。对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进行奖励扶助以来,全区有4494户家庭享受这一优惠政策,近300多万元的资金都及时足额发放,特别是今年有421户伤残死亡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资金,人口计生局年初就与财政局协调,做好预算,留足近50多万元资金,用于发放,使人民群众看到了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享受到政府给予的温暖关怀。
三是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运行渠道。为保证计划生育资金投入及时足额到位。牟平区人口计生局加强资金管理,会同财政局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使用范围。为加强奖励经费管理,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在银行设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发放”专户,采取“直通车”的发放形式,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个应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家庭当中,并对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兑现执行情况,纳入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范围,在区、镇、村公示公开,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经费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虚报受奖人数、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奖励经费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是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计划生育资金保障力度。对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能否落实,奖励政策能否取信于民,关键在于各项奖励经费能否落实到位。牟平区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突出公共财政职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每年都逐年增长,以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农村取消“两税一金”后,为减轻镇街财政的负担,区财政每年都拿出300多万元,用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在2008年财政调整预算中,一次性就安排了对城区下岗、失业、无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30多万元,拨付给计生部门。安排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40多万元,有效地保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开展。
五是严格办理资金拨付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在资金审批过程中严把政策界限,严格按规章程序办理。配套资金到位,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到人。区财政局还建立了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制度,与区计生局一起多次到各镇街进行检查,深入农户家中,调查资金的落实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牟平区人口计生局 杨莉莉 王海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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