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传承希望,关怀相伴和谐
――招远市深入开展“助孕工程”活动
文章来源:烟台市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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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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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烟台市计划生育“助孕工程”实施方案,推动生育关怀行动向纵深发展,招远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立即行动,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助孕工程”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成立由分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财政、宣传、卫生、市服务站以及医疗单位为成员的招远市“助孕工程”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协会办公室),统一指挥调度全市“助孕工程”活动进展情况。
二是调查摸底,信息采集。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市女方40周岁-49周岁独生子女大病、伤残、死亡的家庭进行调查摸底,依托计生电子平台,建立信息直报邮箱,及时准确上报有关信息。通过摸底调查,全市在范围内共计99户,其中:大病家庭24户,伤残家庭36户,死亡家庭39户。
三是建立助孕档案。根据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分别建立助孕档案。对每个家庭的基本情况,如:经济状况、经济来源、父母的健康状况、子女的病残程度、子女的死亡原因、本人的生育意愿、是否申请救助,以及联系方式等进行了详细的登记,便于以后实施各类救助。
四是实施分类救助,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根据各类助孕家庭当事人的意愿,本着尊重的原则,区别对待。全市99个助孕家庭中有87个家庭不愿再生育,希望给予特别救助;12个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有再生育意愿,而一直未能正常怀孕。根据这一情况,我们把12个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纳入重点关怀范畴。组织男女双方免费到市计生服务站有针对性地查体。经中西医综合会诊,有4个家庭被确诊为不孕症,其余8个家庭需进行适当的精神和药物调节方可正常怀孕。对8个有希望怀孕的家庭采取药物治疗、精神慰藉、定期体检、专家坐诊、心理咨询、上门服务等全方位服务,促使这些家庭能够尽早怀孕;对4个不孕症家庭采取中医专家坐诊,每半月为其会诊一次,通过中医疗法为其免费治疗。
(招远市计生局 丁翠娜 张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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