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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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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妇联联合下发《关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以党的建设带动妇联组织的思想、组织、班子、队伍和阵地建设,力争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使全省妇联基层组织普遍达到领导班子好、队伍建设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经费保障和阵地建设好的目标。
《意见》指出,要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布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妇联基层组织网络。支持各行业、各领域基层单位建立妇联组织。要将农村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作为规划、建设、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力争所有村(居)都建立妇代会、社区建立妇联。要加强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党政机关、科教文卫事业单位妇委会建设,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科教文卫事业单位都要建立妇委会。要重视加强妇联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养选拔力度,创新选任方式,切实把那些党性强、业务精、作风正、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妇女人才选拔进妇联基层领导班子。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女干部和村居“两委”妇女成员选配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村(居)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作为“两委”候选人,提高村(居)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的比例。要关心妇联干部的培养与交流,在交流轮岗、选派干部挂职等工作中,重视选拔、选派优秀基层妇联干部,发挥好妇联组织作为培养、输送女干部基地的作用。要重视做好在妇联干部和基层妇女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纳到党的队伍中来。
《意见》还指出,要积极为妇联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统筹解决好妇联基层组织的活动阵地、经费问题。要统筹利用现有党组织活动场所、农村现代远程教育中心等资源,帮助基层妇联组织解决办公、活动场所问题。要抓住各级普遍加大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力度的机遇,统筹推进村(居)妇代会、社区妇联工作室、妇女活动室建设。要为基层妇联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鼓励他们大胆探索,兴办服务性经济实体,创造开展工作的良好条件。要引导妇联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作用,自觉服务党的中心工作和大局。要通过示范教育、加强工作指导、完善工作机制等办法,引导妇联基层组织紧紧围绕本地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建功立业。
《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党建带妇建”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责任制,把妇建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同步规划、安排和检查,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开展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建立抓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联系制度,党委组织部门和妇联要密切配合,定期研究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并逐步建立落实联席会议、联合调研、考核、督查、评选表彰等具体制度。要建立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联系点,领导成员要经常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要定期表彰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形成创先争优的导向机制。要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总结新鲜经验,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基层“党建带妇建”工作不断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