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桥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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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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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子情况
桥头镇辖51个行政村,建立了51个村级党支部。2007年“两委”换届以后,共产生“两委”成员151人,其中党支部124人,村委会123人,交叉任职123人, 有42村实现了书记、主任“一人兼”,“一人兼”和交叉任职率分别达到82.4%、80.5%。连选连任的97人,占总数的63.4%;新当选的56人,占36.6%。农村“两委”成员中,有党员127人,占83%;45岁以下43人、占28.1%;高中以上学历71人、占46.4%;女性干部14人,占9%,分别比上届同比增长10.2%、22.6%、3.2%。“两委”干部平均年龄46.53岁,比上届降低1.55岁。
全镇拥有100名以上党员的村1个;有50—100名党员的村8个;有30—50名党员的村23个;有20—30名党员的村10个;有10—20名党员的村9个;不足10名的村1个。
51个村级组织中,有46个村的党支部书记由本村直接产生;有5个村在“两推一选”中未产生党支部书记,其中报信、西于家2个村,由村委会主任主持工作;徐家庄、新建、邓家店3个村由镇党委下派机关干部挂职村党支部书记。
二、党员情况
全镇共有农村党员1827名,其中35岁以下100名,占5.5%;36—45岁的234名,占12.8%;46—54岁的330人,占18.1%;55—59岁的218人,占11.9%;60岁以上945人,占51.7%。
大专以上学历的43人,占2.4%;中专学历的31人,占1.7%;高中学历的297人,占16.2%;初中及以下学历的1458人,占79.7%。
三、主要做法
1、加强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两委”换届以后,镇党委分别针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两委”委员、党小组长、普通党员制定了相应的培训计划。从2007年11月至今,累计组织了三期村主要负责人培训班,一期全体“两委”干部培训班,由镇党委书记亲自参与授课,还聘请了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的部分领导分别针对“怎样做一名合格的村干部”、“怎样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怎样加强村级事务管理”等相关课题进行了详细的教授。与此同时,还组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向其他镇的先进村进行现场观摩,重点学习他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2008年3月,组织全镇村委会主任到中华第一村——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进行考察学习。这些活动使我镇农村干部进一步开拓了视野,解放了思想,接受到了村务管理的全新理念,在加压的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今后的工作积极性。今年年底,镇党委还将针对各村党小组长、普通党员进行专门培训,为使他们充分配合党支部工作,体现党员先进性,带头落实科学发展观打好理论基础。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管理。我镇在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主要依托三个平台,逐步健全农村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党群关系更加和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夺取全面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是依托公开栏管理,加强村级各项事务透明化。镇党委为每个村建设了标准的村务财务公开栏,公开内容涵盖了“三年任期总目标”、“年度任期目标”、“每季度任期目标考核结果”、“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每月财务公开”、“重大事项”和“民主决策”等七大项。尤其对每月财务收支和每年确定低保户、大病户、抚恤户、老党员、困难党员、贫困大学生、三大节福利享受人员等有关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强化了公开管理,做到了“亮集体家底、清干部箱底、明群众心底”,有力地促进了党群和谐和社会稳定。
二是依托记录簿管理,加强党内各项活动经常化。针对当前农村党内活动较少,学习氛围淡薄的实际情况,镇党委在明确规定要经常开展党员活动的同时,加大了对《党务公开记录》和《民主管理记录簿》的检查。对“党员活动记录”、“党课学习记录”、“党支部会议记录”、“民主决策记录”每月抽查一次,镇党委要求各片片长随时了解各村情况,杜绝弄虚作假,务必坚持求真务实。2008年来,每个村都能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党员活动、每月上一次党课,有力地促进了我镇农村党员活动正常化、经常化、健康化发展。
三是依托远程教育管理,加强党内学习氛围风气化。镇党委落实专人,加强了对远程教育的组织管理。充分发挥远教平台信息量大、覆盖面广、方便、生动、直观等优势,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把党的方针、政策、法规宣传到农村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中去,促使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深刻领会,真正在思想和行动上同上级党委保持一致,形成了讲学习、讲政治的良好风气。
3、农村干部工资支付情况。我镇大多数村集体经济薄弱,发不全或者根本发不起干部工资,针对这种情况,镇党委从三个方面协调好村干部工资发放,确保干部群众双方都满意。一是上级拨付坚决发到位。上级转移支付的资金到位后,镇党委政府能够及时、全额的将工资发放到干部手中,保证不滞留,不拖欠。二是坚持工资批复制。根据年终村干部考核情况确定应得工资,由镇党委政府给予批复,发的起工资的村按时发放,发不全或者发不起的村暂时发一部分或者暂不发放,留待以后补齐。三是制定离职村干部工资发放标准。今年,镇党委制定了“关于农村离职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生活补助发放的暂行规定”,对直选前后的农村离职干部生活待遇做了详细规定,为离职和现任村“两委”干部免除了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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