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作者:环翠楼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 (
2008-8-18
) 浏览次数:62
为了切实贯彻威海市人民政府的51号文件精神,8月7日下午,环翠楼办事处18家居委会在环翠楼办事处会议室召开了关于如何落实“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场所办事”的社区建设工作会议。
针对“有人办事”,办事处要求各居委会将辖区内未来将要达到的户数统计好,不允许出现1000户以下的居委会,平均每300户居民对应一名工作人员,每个居委会至少要有5名工作人员。针对人数不足5人的居委会,鼓励从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队伍中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爱城市社区工作的优秀人才,通过法定程序,充实到居委会中。
针对“有钱办事”,居委会办公经费按照每千户每年不少于1万元标准,主要用在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多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同时办事处党委明确指出只要是有利于老百姓的工作,办事处都会加大经费投入,全力支持。
针对“有场所办事”的问题,办事处党委要求各居委会致力建立方便社区居民的一站式服务大厅。要求各居委会办公面积不得低于150m2,并且要尽量选择一楼或二楼比较便民的地址。各居委会主任报告了当前选址工作的进展,根据各居委会选址存在的困难,办事处党委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并深入部分居委会进行实地考察,协助居委会联系规划局、房管局等有关部门。针对各居委会的特点,计划通过改建、扩建和协商、置换等多种方式对社区办公场所进行改善。党委领导表示要把此问题作为社区基础建设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争取年底最大限度的实现居委会“有场所办事”的局面。
环翠楼街道办事处党委最后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作用日显重要,加强社区基础建设刻不容缓。市政府51号文件给我们提供了有利的政策保障,我们要在摸索中前进、不断的规范、不断的调整,要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着眼点,大力夯实社区工作基础,着力推进和谐社区的建设。
信息维护部门:环翠区远教中心 责任编辑:环翠区远教中心 联系方式:13561836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