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作者:张村镇
发布时间: (
200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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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张村镇通过建立普法阅览室、普法活动室以及普法宣传栏,利用节假日和集贸市场等有利时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有效载体,在全镇开展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居民宣传法律知识。与法律服务所、派出所联合派出法律辅导员,定期到全镇中小学进行义务法律讲座。
二是规范社区矫正和帮教体系。张村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健全了社区矫正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目前张村镇共有社区矫正对象六人,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录了矫正方案、监护人协议书、志愿者协议书、谈话记录等方面的资料。此外,张村镇定期对由各村调解主任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进行培训,今年4月份张村镇还邀请了区司法局的领导为社区矫正志愿者讲解了社区矫正的相关知识。在帮教工作中,张村镇充分调动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离退休人员的积极性,动员他们以“一帮一”、“多帮一”等形式参与帮教工作,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思想、生活、工作、家庭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帮教对象的重复犯罪率大大下降。
三是开展农村党员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张村镇利用现有的法律资源对农村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各项法律知识培训。首先,将每月22日定为全镇调解主任集中学习日,邀请镇法律顾问讲解农村生活日常纠纷中经常涉及的法律问题。第二,利用张村镇巡回法庭的有利条件,定期组织村书记及党员干部旁听部分典型案例。第三,通过建立农村经济合同备案制度,加强对农村合同的规范化管理,组织镇、村有关人员学习《合同法》等相关内容,提高农村合同签订管理的业务水平,有效地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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