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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7-8-27
) 浏览次数:377
目前,威海市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数量和外派境外就业人数,均位居全国地级市前列,在外人员勤劳朴实,表现良好,深受国外企业好评。威海,已经具备了打造国际就业名牌的坚实物质基础。
2006年12月至2007年6月,市委宣传部、威海日报社、市劳动就业办公室联合开展的威海十佳出国务工人员暨诚信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优秀出国人员培训基地宣传评选活动为打造威海国际就业品牌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基础。
为进一步打造“威海国际就业”品牌,发挥“威海国际就业”的品牌作用,威海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有奖征集“威海国际就业”品牌标识(logo)。
一、标识设计要求:
1、体现“威海”的区域特点和“国际就业”的内涵;
2、 设计风格简洁、明快,含义明确,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商业美学特质;
3、便于国际识别和国际传播,适合威海国际就业机构用于印刷品和服装等物品上,适合在涉外场合使用;
4、标志(logo)适合与“威海国际就业”六个字组合使用,并设计出横排与竖排两种组合形式以及特定字体、标准色。
二、参赛要求:
应征作品要求全部采用电脑设计制作,用A4纸彩色打印,同时提供电脑矢量图片(光盘存贮)和500字左右的设计说明。
截止日期:2007年8月20日
投稿请送:威海日报社品牌策划室
联系电话:0631-5806088 5226420
联系人:李伟
也可网上投稿,投稿邮箱:whrclw@126.com,务请注明联系方式。
三、 奖项设置
1、中选奖1件,奖金2000元。
2、入围奖5件,奖金200元。
四、评选程序
组织单位将组成专家评委会,在所有投稿者中选定5件入围奖。再在此基础上选定或改定“威海国际就业”标识,并举行“‘威海国际就业’品牌标志发布会”,市劳动就业部门就标识相关使用规定做出新闻发布。
五、特别声明:
1、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未被最终采用的来稿作者可自行处置;
2、最终中选标识,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所有知识产权归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所有,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威海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所有。
威海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威海日报社品牌策划室
二○○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