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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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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双零”家庭是“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的简称。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是指本市农村居民家庭中,男16至50周岁,女16至40周岁,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且人均土地不足0.3亩、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平均水平(以上年平均水平为准)50%以下、且无一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家庭。
城乡“双零”家庭申报、援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一、城乡“双零”家庭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以上条件的城乡“双零”家庭可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失业证等有效证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农村居民家庭需提供村委会出具的人均占有土地数量及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情况证明),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村)提出城乡“双零”家庭申请,填报《城乡“双零”家庭申请登记表》。
2、社区(村)初审。
社区(村)接到辖区内城乡“双零”家庭申请后,应对申请家庭提供的有关证件进行初审,并入户进行调查走访。对符合条件的“双零”家庭经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所在市(区)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复核。
3、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复核。
(1)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在接到社区(村)提交的本辖区内城乡“双零”家庭申请后,对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进行复核。
(2)经审查无误后在《城乡“双零”家庭申请登记表》上加盖公章,上报所在地劳动就业办公室审核确认。同时将家庭成员的有关信息录入劳动99三版软件中的“零就业家庭管理系统”。
4、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确认。
(1)审批确认。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接到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交的城乡“双零”家庭网络信息和《城乡“双零”家庭申请登记表》后进行复查,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双零”家庭进行最终审批确认。
(2)对认定的城乡“双零”家庭进行回访,了解“双零”家庭成员的技能特长、培训意向、择业愿望,制定有针对性的援助方案。
(3)对认定的城乡“双零”家庭实行统一编号,建立统一数据库,并向城乡“双零”家庭成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加盖“零就业家庭”印章,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就业再就业的扶持政策。
(4)对已接受援助并实现了稳定就业的城乡“双零”家庭进行认定,并在网络系统内注销。
二、扶持政策
1、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城乡“双零”家庭成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3年内免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2、鼓励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自主创业,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从事计件工、小时工等非全日制工作方式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威政发[2006]37号文件规定(下同),进行灵活就业认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3、有培训意向的城乡“双零”家庭成员,可向当地劳动就业服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免费参加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4、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设城乡“双零”家庭援助窗口,对城乡“双零”家庭成员实行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不限次数,直至稳定就业。
5、对于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三、城乡“双零”家庭就业援助咨询、投诉电话
1、各市区城乡“双零”家庭就业援助咨询电话:
荣成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电话:7572853
文登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电话:8980456
乳山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电话:6653317
环翠区劳动就业办公室 电话:5225687
高技区劳动就业办公室 电话:5626012
经技区劳动就业办公室 电话:5982120
2、城乡“双零”家庭就业援助投诉电话:
威海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电话:5283312 521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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