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作者:区劳动局
发布时间: (
20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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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即将颁布,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将出现劳动争议的高峰。为适应当前形势,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环翠区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干部职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适时地开展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提升劳动争议处理能力”的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窗口”作用。
仲裁办是我局的窗口之一,直接面对社会,面向老百姓。窗口作用的发挥是通过优质的服务来体现的,只有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才能充分发挥窗口作用。我局仲裁办工作人员端正服务态度,对每位来申诉的人员一律平等对待,热情接待,仔细询问案情,认真倾听申诉,依法给予答复,真正做到了“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使申诉人员忧虑而来,满意而归。“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通过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换来了老百姓对我们的认可和信任,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褒奖。
二、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仲裁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并加强对新颁布法律知识的学习,这就好比是战士手中的武器,没有武器怎么能打胜仗呢?不掌握法律法规怎么能提高办案水平呢?就如何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的问题,我局仲裁办工作人员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了刚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和即将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仔细的分析了新旧法律的区别,并明确了在具体办案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如怎样确定仲裁时效、怎样办好“终局裁决”等疑难问题。 二是组织难案“会诊”。对办案中出现的带有普遍性、典型性、复杂性的案件进行“会诊”,仔细分析案由,认真审核证据,找准法律依据,大家陈述各自的观点,形成“合议”,裁决的案件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当事人的检验,和社会的检验。如最近办理了一起工伤待遇案,当事人双方心服口服。三是“以老带新”共同提高办案水平。由于我局仲裁办工作人员从事仲裁工作时间长短不同,办案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差别很大。为了提高整体办案能力,采取了“以老带新”在办案实践中共同提高的方法,由办案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带领新同志,结成帮学对子,进行传道、授业、解惑,面对面地帮,手把手地教,使新同志很快进入角色,从而提高了仲裁办整体办案水平。
三、严格遵守办案纪律,树立公平公正依法办案的良好形象。纪律是完成任务的保证,更是做仲裁工作的保证。作为办案人员更要强化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办案规定,树立依法办案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达到“阳光仲裁”的目的。在纪律建设方面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教育全办人员时刻牢记办案纪律,崩紧纪律这根弦,做到警钟常鸣;二是严格遵守纪律,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及其它影响办案的事情;三是向当事人讲明办案纪律,并接受监督;四是克服人情关,妥善处理人情关系的干扰。
总而言之,内强素质就是增强我们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内强素质就是增强我们的业务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内强素质就是增强我们的纪律素质,树立我们遵纪守法的观念。只有提高我们的能力素质,才能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才能提高处理劳动争议的能力,才能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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