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医院管理“亮点”工程—推行首席医师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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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8-11-20
) 浏览次数:27
创 意:张黎明(昌乐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组织者:昌乐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背 景:2002年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不到半年时间迅速扭转医院被动局面,全县妇幼保健工作得到迅速发展,走在同行业前列,带动并促进了医院临床业务的开展。为提高我院的临床专业水平,更好的促进保健工作,减少医疗纠纷,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医疗保健服务,提升和塑造昌乐妇幼品牌,结合医院实际推行首席医师负责制。
做 法:全院在编获得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不受专业限制,均在评选范围。条件:政治思想好,群众威信高,责任意识强,专业水平高,有一定的领导水平和影响力,具有奉献精神,职工认可,能够充分体现妇幼保健院服务水平和形象的优秀工作者。全体职工通过无记名投票,当选者由院长聘任,一聘三年,可连聘连任。被聘任的首席医师,对全院临床医疗过程中的重要事项有决定权、处置权,对全院专业技术人员有调配、晋升、奖惩以及业务科室设置建议权。被聘任的首席医师,享受低职高聘待遇,工资为双薪,同时根据事业发展和单位效益情况,每月享受津贴补助(补助数额由院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
效 果:实行首席医师负责制以来收到良好效果,首先增强了医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岗位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全体医护人员按照“服务没有极限,关爱没有边界”的服务理念,急产妇和病人所急,想产妇和病人所想,取得了产妇和病人的信任,住院产妇和病人由过去通过职工和亲朋好友介绍住院,逐渐发展到现在产妇和病人慕名而来,住院分娩2002年不足 100人,2005年发展到800余名新生儿在这里诞生;其次在首席医师负责下,激发了医护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全体医护人员以精细严实的工作作风,加强“三基三严”培训,整合了卫生资源,确保了医疗安全,化解了医疗风险,我院自实行首席医师负责制以来连年无医疗差错事故发生。2004年医院被潍坊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光荣称号,被县委、县府评为“精神文明”和“平安昌乐”先进单位;2006年医院被潍坊市卫生局评为“满意在卫生”先进单位。为创造妇幼品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此做法自实施以来,多次作为“亮点”在我县和市卫生系统内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