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潍城区物价局
作者:潍城区物价局
发布时间: (
200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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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做好清费治乱工作,切实减轻社会各方面的负担,区物价局向全区各收费单位下发了收费审验通知,明确了年审工作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要求凡在潍城区行政区域内持有《收费许可证》的收费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接受收费年审。
今年收费年审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为:实施收费的部门和单位,其收费项目是否经过审批,有无国家和省批准的合法收费文件,国家和省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还在继续执行;是否有扩大收费范围、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现象;是否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增减、调整,是否及时办理了变更手续;是否按规定使用了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制发的收费票据。
此次收费年审工作,对审验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无《收费许可证》收费的一律视为乱收费,逾期未进行年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执收资格,核销其《收费许可证》,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此次收费年度审验从3月初开始,至6月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