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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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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汉中市政府集中制定出台十项工作制度,其中针对一些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开会迟到的现象,汉中市政府规定,对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会场增设“迟到席”,凡迟到的参会人员在“迟到席”就座(5月4日《华商报》)。
尽管笔者认为“迟到席”会起到相当的警示作用,却也不得不说,此举治标不治本。因为,参会人员或许能因此而准时到齐,但“会场病”恐怕还是难除。
在我看来,当下“会场病”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形式上的刻板、沉闷。不少会议在开之前就已将文件发出,领导却仍要照着念一遍,叫参会者如何提起精神?又如,很多领导无论会议是什么主题、什么形式,讲话总是那么几句,没有新意,更无价值。这些都使会议的作用大打折扣,甚至成为参会者的负担。更重要的是,许多会议原本可以通过视频、电话召开,甚至不开,却成了机关工作人员游山玩水、大吃大喝的好机会,与近年来要求降低行政成本的呼声背道而驰。
二是很多会议开过之后并未起到多大的成效。不但内部缺乏监督落实的举措,群众更无从知晓。事实上,当前一些会议遭人诟病的地方正在于此。人们看不到会议的成效,却发现某些机关人员以开会为业,务虚而不务实。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抓会议出席而不抓会议落实,又有什么作用呢?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积弊重重的会议制度或许更应坐到“迟到席”上,接受审视和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