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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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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报到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到,落实单位的到用人单位报到,未落实单位的到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山东省报到规定时间为7月16日到8月15日,倘若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报到,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说明理由,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责任,取消其派遣资格,并将其档案、户口打回生源所在地,由毕业生本人个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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