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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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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泰城规划和建筑设计质量,吸引高水平设计单位参与城市规划设计,努力建设现代化国际旅游名城,近日我市下发通知,加强建设项目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征集工作。
根据通知,泰安市规划区内,位于城市主要街道两侧、重要区域和重点地段内的建设项目,城市重要的公共建筑、雕塑小品和高层建筑,在报请规划审批前应当按照程序公开征集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由规划主管部门对需要公开征集方案的建设项目在核发规划设计条件时予以明确。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单位或投资业主,进行建设项目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征集工作。方案征集依据规划设计条件编制《泰安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征集任务书》,明确方案征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在泰安城市规划网站发布征集通告。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设计成果,方案征集不得少于2家以上设计单位的3个设计方案。规划主管部门从规划委员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9名规划、建筑、市政等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规划局专业技术人员和投资业主代表组成评委会,对征集方案论证、评选。
设计方案一经确定,由建设单位或个人与中选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中选设计单位完成详细规划全部成果、单体建筑设计一般要做到扩初设计。参选方案设计费按照通告约定支付。凡未按本规定进行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征集的项目,或达不到规定资质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有关窗口不得受理,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