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
2008-9-11
) 浏览次数:30
2007年民间科技发明创造引导计划中的41个项目将要接受检查,《泰安市民间发明创造引导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应于10月20日前报送泰安市科技发明服务中心。
据了解,这次检查主要依据是《泰安市民间科技发明创造引导计划项目合同书》。各项目承担人应该对照合同书所确定的主要研究内容、技术经济指标和进度计划等,对项目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认真填写《泰安市民间发明创造引导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并交各主管部门实地调查,提出审核意见。
《泰安市民间发明创造引导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一式两份,要求于2008年10月20日前报送泰安市科技发明服务中心。此外,按合同规定2008年到期的项目,各项目承担人应抓紧完成项目研发任务,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结题,提交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等资料一式一份,以便市科技局根据结题情况安排剩余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