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
2008-9-9
) 浏览次数:31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救助体系,确保城乡低保居民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我市决定建立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并自今年第三季度正式启动。近日,市物价、统计、城调队、民政、财政五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部署联动机制有关问题。
为保障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去年以来,我市积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同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向城镇低保户和部分困难群众发放了110多万元价格补贴。此次我市建立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补贴联动机制,将全市所有纳入统计的城镇低保户和农村低保户纳入补贴和保障范围,同时市统计局和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负责编制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开展入户调查和市场采价点设定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据了解,启动联动机制的条件和标准包括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条件和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条件和标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条件和标准以年度为周期,当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年度同比涨幅超过5%时,启动联动机制,联动低保标准与年度低收入价格指数同幅增长。具体标准为:挂钩联动低保标准=现行低保标准×年度低收入价格同比指数。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条件和标准以季度为周期,当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季度同比涨幅超过10%时,启动联动机制,并在下一季度向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一次性补贴标准=一个季度低保费×(上季度低收入价格同比指数-100%)。启动联动机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需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启动联动机制我市各部门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物价部门负责做好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统计部门、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负责做好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编制等基础工作,并及时向物价部门提供具体情况;民政部门负责做好补贴对象的审核认定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筹措和补贴资金的发放等工作。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物价局牵头,市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和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拟定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重大政策措施;依据低收入价格指数上涨情况,向市政府提出启动联动机制的建议;协调解决落实联动机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各地落实联动机制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