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
2007-4-24
) 浏览次数:626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2007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已经市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进度,搞好分工和工作协调;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泰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3月14日
2007年全市人才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市目标,以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政策创新、机制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突出抓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抓好高技能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全市人才资源整体开发,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一、以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
1、深入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省市党代会精神。准确领会和把握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新时期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人才观,坚持以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围绕不同时期全市工作重心,认真谋划人才工作,适时召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全市人才工作深入开展。(市委组织部)
2、认真抓好《泰安市“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总体思路及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总体思路和实施意见》的实施,促进人才队伍整体开发、全面推进。(市人事局、市委组织部)
3 、加强人才工作调查研究。围绕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人才工作理论研究和创新,及时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意见建议,争取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为人才工作开展提供理论支撑。(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人事局)
二、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大力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4、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通过加强领军人才和创新平台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优秀创新团队。继续实施“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和“民间发明创造引导计划”,鼓励支持在校大学生和社会自然人的科技创新活动。组织选拔部分优秀高层次人才赴国外进行培训,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创新的先进经验,促进我市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人才开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科技局)
5、继续实施“151岱下英才培养工程”。把岱下英才培养工程作为培养、聚集、使用高层次人才的总抓手,在认真总结实施首期“151岱下英才培养工程”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实施第二期培养工程。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培养措施,力争培养、凝聚一批富有泰安特色的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科技成果。(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财政局)
6、加强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第八批市级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加强拔尖人才的管理服务,适时举办拔尖人才理论培训班。做好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搞好“泰安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积极探索高层次人才发挥作用的新途径,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各类专家和优秀人才开展科技咨询、技术攻关、项目论证等服务活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科技局、科协、财政局)
7、抓好紧缺急需人才智力的引进工作。根据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需要,加强对我市紧缺人才的预测,进一步完善《紧缺人才数据库》,编制发布《2007年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围绕全市重点工程、重大技术改造、重大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等,继续组织实施“511引才引智工程”,坚持人才、智力、项目“三位一体”全方位引进,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毕业生来泰安工作。(市人事局)
8、继续做好科技副职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与中国科学院、驻泰高校的科技人才合作,继续从中科院选聘高级专家来我市担任科技副职或科技顾问,鼓励各企事业单位与中科院有关院所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或引进先进适用技术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做好选派年轻干部到中科院挂职锻炼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发挥驻泰高校在促进泰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意见》,做好干部双向挂职工作,组织高校专家顾问团,对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科技及产业规划和重大决策进行咨询论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相关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科技快速发展。(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科技局、农业局)
三、以提升创业素质为目的,进一步加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9、加强企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泰安市企业管理人才协会,充分发挥企业管理人才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培养造就一批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市经贸委、国资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民政局、财政局)
10、实施“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培养工程”。有计划遴选一批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到各级党校、国内高校、知名企业和商务基地进行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才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现代化管理水平。有计划选派部分有发展潜力的年轻人才到市内外企业挂职学习锻炼,为企业培养和储备后备力量。(市经贸委、国资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11、完善企业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健全以实现利税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指标的业绩考核制度,量化细化考核业绩标准,定期对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考评。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实行奖励,组织好“市优秀企业家”评选工作。(市经贸委、国资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12、加大高技能人才开发力度。实施“劳动者素质提升计划”和“高技能人才带动计划”,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年内开展各类培训9万人。加快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培养进程,继续实施“金蓝领”培训项目,年内培训青年技师350人,全年培养新技师1200名,培养高级工4500名。在全市各类企业开展“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素质大提高”活动,组织全市首席技师选拔赛暨职业技能大赛,促进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深入开展争当“首席技师”活动,认真做好第二批市“首席技师”和2007年度市“技术能手”选拔评审工作。(市劳动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经贸委、国资委、总工会、团市委)
四、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根本,着力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13、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开发“耕耘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围绕新农村建设,按照“激活存量、扩大总量、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完善机制”的工作思路,启动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开发“1234耕耘计划”(即培养造就1万名农业技术推广人才,2万名经营管理人才,3万名种养能手,4万名能工巧匠)。重点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等,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整体素质。(市农业局、劳动保障局、科技局、教育局、科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14、进一步规范农村实用人才管理。指导各级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库。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定期表彰制度,对在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村经济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给予表彰奖励。在全市开展“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活动,年内评选30名,实行动态管理。适当时机召开全市农村实用人才工作座谈会。(市农业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15、继续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制定选派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和城市社区就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继续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市人事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局)
五、以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为动力,探索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16、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社会管理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开展社会工作人员专业培训,抓紧培养一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各类专门人才。开展“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作,在宣传系统培养选拔一批“名记者”;在文化系统培养选拔一批“名编辑”;在教育系统培养选拔一批“泰山名师、名校长”;在卫生系统培养选拔一批“泰山名医”,充分发挥他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影响带动作用。(市民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
17、加强党外人才和社会新阶层领域人才工作。创新党外人才联系的载体和渠道,把大批党外人才聚集到党和政府周围,对社会新阶层领域人才工作开展调研,探索提供人才支持和服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市委统战部、市科协)
六、以用好用活人才为目的,积极推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18、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的思路和要求,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适时出台《泰安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和《泰安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暂行办法》。深化职称改革,继续推行社会化评审,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市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
19、进一步改进完善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机制。探索组织选任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聘方法,进一步发挥市场在配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认证、推荐和使用制度,推动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队伍的职业化进程。搞好企业高级管理人才信息资源建设,建立企业高级管理人才信息库和后备人才库,为各类企业和高级管理人才实现双向选择提供服务。(市委组织部、市经贸委、国资委)
20、进一步完善人才市场体系。打破人才市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推进人才市场管理体制创新,大力发展网上人才市场,拓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各类人才服务业务,大力开展人才招聘、人才代理、人才培训、人才派遣等项目,努力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市人事局、劳动局)
21、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成立泰安市高级专家协会及其行业分会,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我市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科技协作和社会服务。(市人事局、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经贸委、民政局、农业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科协)
七、以优化环境为重点,进一步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22、加强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抓好现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留学人员的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争取中组部、中科院“博士服务团”来我市执行援助计划。鼓励市内企业与大院大所联合建立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成果转化基地等,年内认定10家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植10家服务特色鲜明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市人事局、经贸委、科技局、市委组织部)
23、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联系专家、企业家制度。疏通各级各类人才建言献策渠道。认真听取他们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积极做好在高知识群体及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24、积极为优秀人才办实事、办好事。组织优秀人才进行国情考察和短期休养,定期为拔尖人才进行健康体检,对高层次人才进行节日走访慰问,抓好各类津贴待遇的兑现落实工作,认真接待处理各类人才的来信来访,为各类人才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农业局、财政局)
25、加大人才表彰和宣传力度。组织好“泰安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工作,隆重表彰奖励一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搞好“泰安市最高科学技术奖”的评选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科学的人才观和人才强市战略,宣传我市人才工作先进经验和优秀人才的事迹,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科技局、科协、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