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泰安远教
作者:泰安远教
发布时间: (
2007-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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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人事劳动局:
为推动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全面提高远程教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完善远程教育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远程教育督查工作的原则。开展远程教育督查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程序规范、标准严格、务求实效的原则。要认真研究制定督查工作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督查的效率和质量。要努力实现督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定期督查,及时、准确、客观地检查了解乡镇(街道)、村(社区)远程教育工作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动远程教育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远程教育督查工作的内容。远程教育督查的主要内容,参照《泰安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和《泰安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有关内容要求,乡镇(街道)主要是组织领导、教学组织、设备管理、信息管理和应用效果等情况;村(社区)接收点主要是组织领导、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运行维护、管理人员、教学组织管理、学习应用等情况。
三、远程教育督查工作的时间要求。原则上,市里每季度对各县市区远程教育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各县市区每季度对所属乡镇(街道)进行一次普查;各乡镇(街道)每月对辖区村(社区)进行一次督查。年终,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估。平时督查情况作为年度综合考核评估的依据。
四、远程教育督查工作的方法。督查要采取现场检查、电话抽查、暗访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确保摸准实情,为指导推动工作提供可靠依据。督查结束后,各县市区远程教育中心和乡镇(街道)要根据督查情况,分别对乡镇(街道)、村(社区)远程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量化打分。
五、远程教育督查工作的结果运用。县市区和乡镇要将督查情况及时向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反馈。下季度首月10日前,各县市区远教中心将所属乡镇督查得分情况和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书面报市远教中心。市远教中心根据上报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市、县(市、区)要建立挂帐销号制度,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限定整改时间,及时进行“回头看”检查。
六、远程教育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远程教育督查工作,是提高远程教育工作水平,增强远程教育实效的重要措施。各级要高度重视,摆上日程。要进一步健全落实远程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远程教育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抓督查、抓落实上,扭住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一件事一件事地督查,一个村一个村地落实,切实通过强有力的督促检查促管理、促学用、促落实。各县市区开展远程教育督查工作的情况,列入全市远程教育工作年度综合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泰安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200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