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执行“远程教育见实效”新闻线索月报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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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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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远程教育中心:
为更好地完成省远教中心下达的“远程教育见实效”新闻线索报送任务,真实反映我市通过远程教育所取得的成果,针对2006年度“远程教育见实效”新闻线索报送中存在的报送信息不及时等问题,现提出以下要求:
1、 报送时间为每月5日之前(遇周末顺延至次周一);
2、 文字材料和图像资料同时报送。文字材料在500字以内(配电子版),图像资料长度不少于4分钟。
县市区报送的素材由市中心整理存档,择优在《党的生活》栏目中播出,并向泰安日报社、市电视台及市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推荐使用。各县市区落实通知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并在适当时间进行通报。
泰安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200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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