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店铺要“挂星”首批星级道路星级店铺将于年底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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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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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底起至今年年底,泰山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08年“星级道路”和“星级店铺”创建活动,泰山区辖区范围内的86条道路和4304个店铺都将参与到“挂星”创建活动中。
据了解,“星级道路”和“星级店铺”创建活动将开展到2010年。2008年“星级道路”和“星级店铺”创建活动自9月25日至12月31日结束。创建星级道路的范围为城区内以泰山区管理为主的道路(包括背街小巷)、城区外镇驻地主要道路。据统计,泰山区将有86条道路参加“星级道路”创建活动。2008年争创五星级的道路有16条,2009年争创五星级的道路有24条,2010年争创五星级的道路有45条。道路星级评定标准,主要包括道路建设与管理、街路容貌、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四个方面,道路星级由高至低,分别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
创建“星级店铺”的范围为辖区内在泰山工商分局注册、经营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店铺。店铺星级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建筑容貌、经营秩序、店容店貌、门前三包四个方面,店铺星级为五星级到一星级。“星级道路”和“星级店铺”每年评比两次,其中,一星级、二星级“星级道路”和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星级店铺”由街道、镇和泰山工业园区自行评定,三星级以上道路和四星级以上店铺由街道、镇和泰山工业园区申报,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评审验收小组进行评审,确定具体星级并予以命名。
星级道路和星级店铺并非永久性名誉,将实行“提星进档”和“降级降星”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原有星级道路和星级店铺可以在每半年考核时申请评定更高星级或跨星级申报评定。但当对星级店铺和星级道路进行检查或抽查时,如果出现严重不符合星级标准的扣分指标,第一次将警告并限期整改,第二次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将严格按照创建标准扣分,根据所得分数确定相应的星级当出现管理水平下降和反弹的将予以降星降级,并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星级道路”和“星级店铺”的评比将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星级道路”创建将达到“七无”标准,即无流动广告、无占道经营、无乱贴乱画、无乱搭乱建、无垃圾污物、无马路市场、无乱停乱放;“星级店铺”将达到店容店貌美化、洁净,门前广告牌匾规范、整洁,车辆停放有序,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有碍观瞻的设施,店内物品排放有序,符合卫生和食品安全标准。根据计划,2008泰山区“星级道路”将达到80%以上,其中五星级道路达到5%以上,四星级以上道路达到15%以上,三星级以上道路达到40%以上;“星级店铺”也将计划达到80%以上,其中五星级店铺达到5%以上,四星级以上店铺达到20%以上,三星级以上店铺达到50%以上。首批星级道路和星级店铺将于12月份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