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实行“两登记三审议一公开”
制度加强对村集体资产处置的监督管理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
2008-8-27
) 浏览次数:31
为防止村集体资产流失,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岱岳区在逐级建立村集体资产电子台帐的基础上,实行了村集体资产处置“两登记三审议一公开”制度,提高了村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两登记”。即各乡镇(街道)统一成立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按照《山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每年两次集中对村级集体资产进行核产登记。对固定资产,以帐面数为基础,帐内帐外相结合,逐笔逐项盘点;对资源性资产,以村资产明细账为基础,实地勘察,逐项盘点;对村集体投资投劳形成的建筑物(包括村级活动场所),实地丈量并拍照。对村级核实盘点后的资产,按类别进行登记,一式两份,镇、村各留一份,分别建立台帐,录入微机,建立电子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三审议”。“一审”,即由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拟定出资产处置或购置初步方案,并将该方案交村民理财小组审议通过;“二审”,即将方案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方可通过。对1000元以内的村集体资产的处置、购置,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报乡镇(街道)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执行;“三审”,即对1000元以上村集体资产的处置、购置,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外,还须报乡镇(街道)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审议批准后方可实行。
“一公开”。即村集体资产处置(购置)方案经审查批准后,由各村的村民委员会委托乡镇(街道)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统一公开招标,组织实行资产处置、购置。公开招标过程中,组成由村民代表、村干部、人大代表以及镇有关人员参加的招标委员会,负责对竞标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真正做到事前有公告、过程有监督、事后有审计。
信息维护部门: 责任编辑: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