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荐参评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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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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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事厅、科技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人发[2008]50号)要求,我市及时在全市科技管理系统组织开展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共推选出先进单位2个、先进个人5名。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8日20日前向市科技局政策科反映。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2、能够较好地发挥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组织管理能力,在推动地方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成绩突出,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科技管理部门的充分肯定。
3、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自身建设突出,工作条件保障情况较好。
4、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廉洁勤政、富有开拓和创新精神,工作思路清晰,决策民主,事业心、责任心强,精神风貌良好。
5、三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工作作风良好,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清正廉洁,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热爱科技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敬业精神,勤于思考、作风扎实、勇于开拓,在科研管理、科技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从事科技管理工作3年以上。
5、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拟推荐先进单位名单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新泰市科学技术局
三、拟推荐先进个人名单
司翠凤 泰山区科学技术局科长
郑树峰 岱岳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曹瑞才 肥城市科学技术局副主任科员
韩畅巨 宁阳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魏翊学 东平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公示受理电话:0538-6991102
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