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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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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座谈会,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对前段规范道路执法情况进行交流,二是进一步探讨如何规范道路执法行为,优化道路执法环境。全市开展“继续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学习教育活动期间,大家反映的比较集中的问题之一就是道路执法的问题。对此,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非常重视,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会议之前,我们实地察看了几个路段的道路检查点。刚才,史建民同志、邢长彦同志就前段整改情况、整改措施、取得的成效进行了交流,听后很受启发。我相信,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高度重视,有出台的刚性制度,有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有上下思想的高度统一,我市的道路执法环境一定会越来越好。近年来,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交通执法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探讨执法的规律,进一步探索执法的途径,进一步完善执法的手段,进一步提高执法的质量,对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发展环境的优化、对维护道路安全运行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全市开展学教活动期间,市公安局、交通局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如市公安局专门召开加强队伍建设作风整顿大会,市交警支队制定出台了服务经济发展的“十二项规定”;市交通局利用一周时间对交通稽查队伍进行了作风整顿,之后又出台了优化发展环境的 “十六条措施”,并在新闻媒体进行了大力宣传,强化了社会监督。应当说采取的措施有力,针对性强,取得的成效明显。但是,对这项工作我们也要有清醒的认识,道路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根本解决,治理工作稍有懈怠就可能出现反弹。为扎实推进这项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根据市委常委会上研究的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我再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上来
道路执法环境是一个地方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责任重大,社会影响广泛。在前一时期市里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征求意见中,反映较多的是我市的发展环境还存在不少问题,这其中反映比较强烈的是道路执法不规范,检查过多,罚款过重,致使外地的货物运不进来,当地的产品运不出去等问题。各级道路执法部门尤其是领导同志,应当正视存在的这些问题,正确对待并认真研究解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环境建设,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的第一个议题就是优化发展环境问题,市委杨鲁豫书记最近也多次强调,优化发展环境要正确处理大局和局部的关系,通过抓领导、抓制度、抓典型不断提升发展环境水平。落实市委的指示精神,需要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自觉做到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把上级的政策规定与我市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研究政策规定的空间,想方设法为企业、为泰安的经济发展搞好服务。要切实增强优化发展环境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方面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干部职工特别是道路执法人员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乎泰安形象”的观念,坚决摒弃全市经济发展的好坏与个人工作、部门工作关系不大的错误思想,把本职工作、部门工作与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优化道路执法环境需要严格执法,但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热情服务,更加注重宣传教育,更加注重执法的方式方法,更加注重执法后的疏导、服务工作,要让执法对象对我们的工作信服。做到这些,一是要正确处理好部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二是要正确处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搞好服务,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进行处罚的,可以不予处罚;对处罚有幅度的,可以从低处罚。
二、健全制度,建立规范道路执法的长效机制
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以及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切实解决检查过多、罚款过重的问题;要严禁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坚决杜绝把收费罚款数额作为评价、考核执法人员工作实绩的标准;要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上路执法、超越职权范围、管辖区域执法、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处罚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目前我市在各高速路出口附近及其他地方设立的道路检查站卡,违反规定的应一律撤掉。据反映,停车场收费不规范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安干警、交通稽查人员的形象,应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关于停车场的问题,目前两部门都已采取了措施,解决的非常好,要坚持下去。要加强对道路执法人员的教育,教育他们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起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要对出台的服务经济发展“十二项规定”和“十六条措施”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并保证各项规定能够贯彻落实到基层实际工作当中。要结合我市道路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首次不罚教育警示制度”和“绿色通道制度”,对车辆未构成社会危害和未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首次违法违规行为,下达行政处罚警示书,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为主,指出存在的问题,一般不予处罚。对来我市送货和我市企业外出送货的车辆,只要没有重大安全隐患一般也不要处罚,既要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又要保证道路的畅通,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加强制度建设,一要对现有的制度进行完善。二要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执法的规律和要求,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三要抓好制度的宣传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执法环境
从各市治理公路“三乱”的情况看,公路“三乱”问题容易出现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现象。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公路“三乱”问题监督检查不到位,检查处理不到位。希望市公安局、交通局要继续加大对治理公路“三乱”规范执法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对已经制定的“十二项规定”和“十六条措施”,要宣传到位,落实到位,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落实到每个公安交通干警和交通稽查人员实际行动中。对顶着不办等“中梗阻”行为,要严肃进行处理。市委杨书记在专题常委会上强调,优化发展环境要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承担起优化发展环境的责任,出了问题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都有责任。希望市公安局、交通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市纠风办、优化办要进一步加大对公路“三乱”行为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要把治理公路“三乱”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期抓下去,要坚持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明查暗访相结合,务求取得实效。要严厉查处各类典型的道路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新闻单位要认真宣传公安、交通部门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及时曝光道路执法中存在的各类不规范的问题。要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使我市的公路执法既做到规范有序,又做到有利于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
最后,我相信市公安局、市交通局一定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深化现有的工作成果,全力做好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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