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日照支中心
作者: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日照支中心
发布时间: (
2008-10-8
) 浏览次数:100

9月11日上午,日照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新闻发布会暨《遗韵采撷》首发仪式在市政府0400会议室举行。副市长解世增出席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来永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局长郑玉霞,市财政局副局长、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彬等领导出席了首发仪式。首发仪式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局长郑玉霞主持。
解世增在讲话中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四级名录体系基本建立,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日益增强。《遗韵采撷》是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成果的集中展示,是我市文化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做好《遗韵采撷》一书的发行发放工作,不断扩大辐射范围,保证宣传教育的效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不懈地抓推进、抓落实。要继续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将普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继续做好名录体系建设,精心做好国家级和省级名录的申报工作,进一步丰富市级和县级名录项目。要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传承,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的征集,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予以保护。充分发挥各级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作用,创造条件设立专题陈列或展示中心。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项目,各级政府要采取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其传承人进行传习活动。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后继有人。在传统文化特色鲜明、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社区、乡村,开展创建民间传统文化之乡的活动。要切实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经费投入。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文化部门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设、旅游、民族宗教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鼓励和支持新闻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展示,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解世增还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以及教育界代表市新营小学赠送了《遗韵采撷》一书。
会上还通报了全市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的背景和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国新闻社山东分社日照频道、齐鲁晚报日照记者站、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日照记者站、日照日报、黄海晨刊、日照电视台、社会零距离频道、日照广播电视报等新闻单位,教育系统和新华书店的代表,省级以上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申报单位负责人,市级名录代表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各区县文体局、日照开发区社发局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今天新闻发布会暨首发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