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2008年日照民间古籍普查保护成果展
日照市第六届舞台艺术大赛初赛闭幕
近期热点
  • 2008年日照民间古籍普查保护成果展
  • 日照市第六届舞台艺术大赛初赛闭幕
  • 倾国倾城专题报道:10月18日魅力城市不夜天
  • 日照市举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新闻发布会
  • 国庆节期间日照市文化工作精彩纷呈
  • 周和平来日照市调研 杨军陪同
  •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 我市口岸签证工作正式开始

 

日照市国家安全局通告 

文章来源:日照网 作者:日照网 发布时间: ( 2008-7-23 ) 浏览次数:66

     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特别是图谋干扰、破坏2008年奥运会、青岛奥帆赛顺利举办的各种安全隐患、可疑情况和不安定因素。
  山东省国家安全厅公开举报电话:8006536007
  日照市国家安全局公开举报电话:8812345。

                           日照市国家安全局
                          2008年7月22日

信息维护部门:市电视台 责任编辑:王铭霞 联系方式:8782176
访问数量:175547次
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鲁ICP备05035674号
电话 :(0531)88726026 电子信箱:taishan@sdny.gov.cn
Copyrights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IE6.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最佳分辨率1024*768
首页
  • 日照主页
  • 基层党建
  • 典型经验
  • 农业技术
  • 就业技能
  • 公共卫生
  • 计划生育
  • 文化体育
  • 今日日照
  • 供求信息
县(市区)分站
  • 东港
  • 岚山
  • 莒县
  • 五莲
  • 经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