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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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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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新时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近年来,我们探索完善了以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为核心,以经常性考核监督为手段,以财务审计监督为重点,以廉政预警监督为保障的干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增强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营造了心齐气顺、风正劲足、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一、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是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起始环节。减少随意性、增强规范性,把好“入口”关,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础上,探索推行了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使干部选拔任用与干部监督工作同步启动、同步规范、相互配套,形成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一方面,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规范细化干部选任程序。将干部初始酝酿提名、考察方案制定、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决定、干部任职等几个阶段的工作进一步规范细化,全程记实展现,使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环节更清晰、程序更完备,操作更规范,档案更翔实、责任更明确。另一方面,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操作规程,创新干部选任监督载体。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审查、民主推荐、考察对象确定、“三龄一历”审核,组织考察、讨论酝酿、研究决定、任职等八个关键环节40条具体内容进行重点监督,并严格界定每个监督环节的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人,哪个环节出现违规问题,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自试点以来,我们先后对28名新提拔科级干部实行了全程纪实制度,把一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较好地保持了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二、完善考核监督评价体系,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干部实效考核是激发各级干部工作激情的重要杠杆。构建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是“三个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工作中,我们建立健全了民主测评、实效考核、行风评议和季度评议四套考评体系,切实加强对干部政绩的考核评价。在考核内容上,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对镇街道领导班子,以招商引资、财政收入、群众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等为重点,突出“发展速度、发展质量和发展成本”的考核;对区直部门领导班子,以争资金、争项目、争政策、争人才、服务全区经济发展的实绩等为重点,突出“中心意识、服务质量和为民办实事”的考核。同时,降低常规工作考核比重,突出重点工作考核分值。对单位“一把手”,突出“发展观、政绩观和创新意识”,对班子成员,突出“中心观念、配合意识和履行职责情况”。在考核方法上,点面结合,跟踪考核。成立区综合考核办公室,把各项工作纳入考核体系,按照“常规工作日常考,重点工作重点考”的原则,采取年终考核与日常督查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领导评议与社会评议相结合的办法,把职能部门考核、专业部门考核、分管领导评审意见、日常数据分析和社会各界代表评议等结合起来,进行多角度、立体化考核。对重点工作,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观摩、半年一总结、年终一总评,形成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有序的考核评价体系。在考核结果运用上,把工作实绩考核与干部的经济利益和调整使用挂钩。对连续两年综合考核末位的镇街道和后三名的区直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区内的一切“评先树优”资格及“文明单位”称号,一年内不得重用和提拔干部,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区政府做书面检查。通过考核,树立了“以发展论成败,凭实绩用干部”的良好导向,调动了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机制,引导干部干净干事。经济责任审计是组织部门获取干部监督信息的重要渠道,是完善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及时纠正违规违纪问题,防患于未然,也是教育警示干部、有效保护干部的重要措施。在领导体制上,区里成立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建立经济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纪检、监察、工委、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定期沟通交流重要情况,形成了财务监督管理的工作合力。在工作措施上,设立领导干部经济审计台帐、经济责任人廉政档案卡和绩效档案卡。在坚持逢离必审、先审后离的基础上,关口前移,扩大任中审计频率,对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每年审计一遍,特殊事项或是重大项目随时审计,对任期内领导干部的债务、行政成本、职务性消费等有关指标实现进行严格审计,建立经济责任台帐,将重大经济决策、实施等事项的程序与效果记录在案;实行绩效考核,建立廉政档案卡和绩效档案卡,对年度内数据变化进行对比分析,将行政成本与工作绩效挂钩,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提供依据。同时,试行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制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在成果运用上,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交流调整和警示教育的重要依据。对审计中发现财务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除由审计机关依法处理外,区别情况,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示警告或诫勉谈话,超前防范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今年以来,对所有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区委参照审计结果,调整交流了3名单位“一把手”。
四、建立廉政预警监督机制,打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做好干部监督工作,重在教育、重在预防。要建立超前防范和预警机制,及时纠偏,确保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我们结合全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本着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创新干部廉政谈话制度。针对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苗头性或倾向性问题,通过提醒、告诫、警示等方法督促告诫被谈话干部,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实行干部廉政谈话分级负责制,根据党员群众控告申诉、投诉、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和述职述廉、行评、审计、市区纪检部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区委主要领导可随时与区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可随时与镇街道及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镇街道党委书记、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需要可随时与单位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今年以来,全区已对38名区级领导干部及镇街道、区直部门的77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个别廉政谈话。同时,区委向全区领导干部“约法三章”,要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除陪同客商必需外,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饮酒;区内各级各部门、镇街道之间一律不准相互吃请;区级领导到部门和基层调研检查工作,一律不准在基层和部门就餐,不准接受各种名目的馈赠,进一步筑牢了拒腐防变的防线,杜绝了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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