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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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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信息直通”制度。进一步延伸治安网络职能,在充分发挥流动警务室和企业警务室治安职能的同时,使其成为网络企业需求信息的第一通道。同时,配备服务企业专用车辆,确保接到企业需求信息后,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处。二是建立“专题会审”制度。将收集到的涉及社会治安、投资环境、贷款融资等方面五大类21项企业需求,实行党政领导成员“包案制”,各责任部门归口办理。对于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召开专题会议,邀请市相关部门和有需求的企业参加,面对面研究解决措施。截至目前,共解决企业需求事项10余项。三是建立“红牌督办”制度。对企业需求事项进行分包公示,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办结时限。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办理的,给予“挂红牌”警告公示并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全年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四是建立“评议公示”制度。由党政成员和企业负责人组成评议组,对“企业联络员”和镇直部门、机关干部联企服务效能每月组织一次评议,对“企业联络员”和镇直各部门、机关干部实施有效监督。评议结果在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纳入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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