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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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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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社区“8分钟购物圈” 我市出台措施加快社区商业发展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市经贸委获悉,我市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打造居民社区“8分钟购物圈”,切实方便居民生活。
日前,市经贸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社区商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今年要在市区新发展社区连锁便利店、小超市120处以上,使市区80%以上的社区配置有蔬菜副食品便民连锁网点;市级示范商业社区达到30个以上。到2010年,在市区初步建立起以农贸市场(生鲜超市)、中小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美容美发店、医药店、洗染店、金融等8种必备性业态为主的社区商业网点网络。市南、市北、四方和李沧区90%以上,崂山、城阳和黄岛区80%以上社区的居民在步行8分钟的范围内,可满足蔬菜副食品等日常基本消费需求。
为切实促进社区商业快速发展,我市明确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对连锁企业跨行政区开设社区直营连锁门店,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实行统一缴纳增值税、所得税。重点商业连锁企业在社区中开设直营和加盟连锁门店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以及办理烟草、书籍、报刊、小药品等商品经营手续,各有关部门要简化登记审批手续,由企业总部向审批机关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后,连锁门店直接到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并领取相关批准文件。对以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为主或下岗失业人员开办的社区商业便民网点,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认定,落实应享受的税费优惠、资金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示范商业社区和社区连锁门店的建设。各区也要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资金配套,支持示范商业社区的规划和改造。严禁各级各部门借各种名义对社区商业门店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社区商业网点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规范社区商品流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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