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临沂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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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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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耸立,搅拌机轰鸣,一座座居民楼拔地而起,前来观看未来新居的居民脸上洋溢着喜悦之情。这是笔者最近在山东省郯城县郯城镇旧村改造现场看到的画面。今年,该镇墨泉小区、北关一、北关四等8个村街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拆迁房屋3000余间,腾出建设用地200多亩。
对于城市建设来说,旧村改造,可谓“难于上青天”,而身居县城腹地的郯城镇又是怎样消融这块“坚冰”的呢?镇党委书记张洪军一语中的:“我们运用政策‘加减法’撬开了旧村改造的冰山。”
该镇所谓的“加减法”中“加”就是把“利”最大化地让给居民,在房屋补偿价格中,坚持“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让居民得到实惠,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减”就是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减少楼房建设中的各种税费,能免的全免,不能免的则按最低标准收取,从而减少居民置换房的价格,让他们少掏钱。
谈起拆迁,镇长张学智深有感触。前几年,该镇就将旧村改造列入了城镇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很多群众不买账。面对被动的工作局面,该镇党委、政府积极转变工作方法,在“减”字上做文章,把解决问题的关键放在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减掉思想顾虑上。他们选出居民代表到附近的龙泉小区、北关小区参观。看到人家小区生活卫生、舒适,环境优美,再看看自己低矮的房屋,狭窄的背街小巷,真是天壤之别。居民代表回来后,以身说法,使得拆迁工作迎刃而解。
让利于民,惠及百姓。今年,郯城县在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中,大力开展“城市建设强力推进年”的活动,针对旧村改造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该镇充分抓住这一大好时机,积极推进旧村改造步伐,在群众受益方面,突出“加”字,制定《郯城镇旧村改造补偿安置办法》。该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就是本着“政府吃亏,群众受益”的原则,尽可能地让居民多得实惠。对安置房按成本价出售,不赚居民一分钱,对置换房面积大于被拆迁面积10平方米以内的,仍按成本价计算。群众认识到,早拆晚拆都得拆,晚拆不如早拆。
旧村改造“加减法”,“加”的是群众对美好未来的期望,“减”的是居民在拆迁中的思想疑虑。截至目前,该镇已完成居民楼建设60余栋,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回迁居民3000余人。(张乐民 王渊 李小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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