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聊城日报
作者:李道广、孟宪成
发布时间: (
2008-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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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群众夙愿 现昔日繁荣
我市日前决定,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地段——东昌湖环绕的千年古城进行保护性开发,把1.2平方公里的古城打造成历史文化名城的“极核”。此次改造的范围为古城区所在的陆地部分和周围水体,总面积1.54平方公里,其中古城面积为1.20平方公里、水体面积为0.34平方公里。“水中古城”保护性开发、利用这一重点工程的启动和推进,将大大提升该市“江北水城、运河古都”品牌的内涵、品位和影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旅游开发将实现“双赢”。
据悉,6月12日召开的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原则通过了《古城保护与整治规划》、《聊城市古城形象营建与景观综合整治途径与方法研究》等古城保护性开发规划和方案,并决定成立古城保护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古城改造项目实施。会议要求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搞好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
据了解,我市确定古城特色以运河文化为主线,辅以黄河文化、水浒文化等。会议明确提出,要正确处理保护和改造、利用的关系,在保护古城原有格局、肌理、风貌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同时,树立创造历史的胆略和创新精神,切实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文化潜在的影响力转变为城市竞争力,把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转变为现实生产力,充分发挥古城的文化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后将慎重、有选择地恢复部分历史遗迹,向公众提供展示历史文化的有效载体。市规划局对古城南城门和东南、西南、西北角楼规划和建筑方案的批前公示、划定拆迁线等工作业已展开,古城保护性开发“破题”之日为期不远。
近年来,我市注重发挥城市规划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引导、调控和管制作用,按照“保护旧城、发展新城、新旧分开”的规划原则,“跳出古城建新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城中有水、水中有城、城水一体、交相辉映”、“新古分离、隔水相望”的城市格局和特色,在整体保护中,我市的景观风貌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得到较好保护。
随着城市的外延式发展,古城区由原来城市功能的核心区,逐步沦落为城市功能的边缘区。古城功能趋于衰落、居住生活环境和条件较差、古城传统风貌的完整性较差、沿街建筑界面传统风貌特征不明显、历史文化遗存较少、历史文化价值和旅游价值挖掘和展示不够等问题逐渐凸显,单纯的保护已经无法解决这些问题。根据全市人民的愿望,为改变这一局面,优化古城功能,增强古城活力,再现当年“运河古都”的繁荣景象,更好地保护利用历史文化遗产,促进聊城旅游服务产业的发展,经过充分论证,我市确定了“保护与利用并重”的思路并决定对古城实施保护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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