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经济薄弱村党员干部
现代远程教育站点运行维护经费的通知
文章来源:聊城市远教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 (
2007-4-24
) 浏览次数:468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财政局:
为落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切实解决经济薄弱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运行维护经费的通知》(鲁组通字[2006]21号)和有关会议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对经济薄弱村接收站点的补助资金。省财政将我市东昌府区、冠县、莘县、阳谷、东阿等5个财政困难县区的经济薄弱村(年集体收入3万元以下)站点运行维护经费,纳入转移支付基本支出测算范围,按实际缺口和转移支付系数,通过增加对县级财政的转移支付,进行补贴。据省里测算,我市5个县区共有3204个经济薄弱村。原则上,每个站点每年运行维护经费按2000元左右标准掌握。主要包括:电费约350元,上网和电话费约500元,设备维修维护费约300元,管理员补助费约600元,管理员培训费约150元,其他费用(主要用于购买设备保险、无场所站点租赁房屋等)约100元。纳入省财政转移支付补贴的县区委组织部、财政局要认真落实省《通知》精神,按照经济薄弱村站点数量和运行维护经费标准,从省对县区转移支付的村级行政经费中列支,确保资金足额落实到位。
省财政没有扶持的县市,也要按照省规定的标准,将经济薄弱村站点运行维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县(市区)远程教育工作的日常办公经费和课件制作经费,也要统筹考虑,一并解决。根据工作需要,从县(市区)财政和留成党费中列支。县(市区)委组织部代管的党费,要按照每年党费收入10%的比例,用于远程教育。
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县(市区)财政局要设立专项资金帐户,集中管理,封闭运行。站点设备维护维修和管理员培训经费,由县(市区)组织和财政部门集中管理和使用。管理员补助费、电费、上网和电话费、设备加入财产保险费等,由县(市区)组织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管理员履行职责和站点运行使用等情况,统一搞好核算,确定具体管理使用办法,明细到乡村,确保管理员补助及时发放,确保站点运行使用的需要。对党费补助站点运行维护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党费管理使用的规定,严格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通知》要求,制定严格的资金监管办法和制度,严防挪用浪费,坚决堵塞漏洞,保证专款专用。省、市每年将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依据有关纪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附:《省财政扶持的五个县区经济薄弱村及站点数量表》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聊城市财政局
2006年12月7日
信息维护部门:聊城市远教中心 责任编辑:张希栋 联系方式:821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