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五好乡镇
(街道)”和市级规范站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聊城市远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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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7-9-17
) 浏览次数:367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政工部:
根据市委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三级争创”活动的意见》和《关于转发省委远程办〈关于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规范化站点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拟于近期对各县(市区)创建的远程教育工作“五好乡镇(街道)”和市级规范站点进行考核表彰。现就推荐“五好乡镇(街道)”和市级规范站点候选名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原则和方法。推荐“五好乡镇(街道)”和市级规范站点,要严格执行市委远程办《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三级争创”活动的意见》和《关于转发省委远程办〈关于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规范化站点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规定的标准、内容和程序,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先由县(市区)对照标准进行自查,提出推荐名单,向市委远程办申报,然后由市委远程办对各县(市区)推荐的候选名单进行考核。真把那些管理使用水平高、应用效果好、辐射作用强、党员干部群众满意的乡镇(街道)和站点推荐上来,确保评选出的“五好乡镇(街道)”和规范站点真正合格、过硬。
二、推荐数量。本次拟评选11个远程教育“五好乡镇(街道)”和82个市级规范站点。每个县(市区)推荐1个“五好乡镇(街道)”和10个市级规范站点,开发区推荐1个“五好乡镇(街道)”和2个市级规范站点。推荐的候选名单的考核,与全市远程教育工作千分制考核一并进行。经考核,推荐的“五好乡镇(街道)”成绩差的,取消表彰资格,不足名额从随机抽查成绩好的乡镇(街道)中确定;推荐的市级规范站点,实行600分考核制,经考核,成绩达不到总分80%以上的,不予命名表彰。
三、时间要求。各县(市区)要于8月10日前完成自查推荐工作,并填报《“五好乡镇(街道)”推荐和审批表》、《市级规范站点推荐和审批表》。市委远程办拟于近期,对各县(市区)推荐的候选名单连同各县(市区)远程教育整体工作一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结束后进行命名表彰。
附:
1、《聊城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市级规范站点考核标准》
2、《聊城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五好乡镇(街道)”推荐和审批表》
3、《聊城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市级规范站点推荐和审批表》
上述附件,通过电子邮件下发到各县(市区)。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2007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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