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止村“两委”换届期间
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
设备流失的通知
文章来源:聊城市远程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 (
2007-9-18
) 浏览次数:425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政工部:
根据省委的部署安排,从今年下半年到明年年初,我市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将集中进行换届选举。为加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管理,防止村“两委”换届期间站点设备流失,最近,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防止村“两委”换届期间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设备流失的通知》(鲁组办字[2007]14号),就村“两委”换届期间,严格加强站点设备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处置站点设备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确保村“两委”换届期间站点设备万无一失,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村“两委”换届期间防止站点设备流失的重要性
终端接收站点设备,是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物质基础和硬件保证。我市村级接收站点的建设成果,凝聚着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农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体贴和关怀,凝聚着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心血和汗水。但从近期调查了解和群众反映的情况看,个别地方出现了站点设备流失的现象。对此,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从事关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素质提高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止站点设备流失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件大事、急事,作为保证村“两委”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摆上位置,列入议程,认真研究,落实措施,确保站点设备完好和正常运行,绝不能思想麻痹,掉以轻心。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群众依法照章管理站点设备的自觉性
我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设备,是以财政资金和党费为主购置的,属于国有资产。设备所有权归属县(市区)委组织部,乡、村党组织只有管理权和使用权。任何基层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变卖、转让、挪用远程教育设备。要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在农村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有关站点设备产权归属和管理使用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帮助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消除模糊认识,增强维护公共财产、关心设备安全的意识,自觉协助并监督村级组织做好站点设备管理工作。换届前,要认真组织乡村干部学习本通知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设备管理使用的规定》等文件,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强乡村组织负责人的政治意识和自律意识。同时,要加强对站点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自觉与危害站点设备安全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三、强化管理措施,坚决杜绝站点设备流失现象的发生
村“两委”换届前,要结合转星调整和村级班子摸底排查等工作,对站点设备情况进行一次普查,特别是乡镇(街道)党委,要建立健全站点设备台帐,组织力量逐村、逐站、逐台、逐件进行检查核对,登记造册,注明情况。乡镇(街道)建立的站点设备台帐,要同时上报县(市区)委组织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依据台帐加强对站点设备管理情况的检查和监督。要突出工作重点,尤其是对那些班子软弱涣散、矛盾突出、情况复杂的村,要派人靠上做工作,及时发现和排解设备流失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重申“五个严禁”:严禁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将站点设备据为己有;严禁将站点设备作价抵偿集体和个人债务;严禁变卖站点设备用于支付干部工资或其他支出;严禁将站点设备转让或租借给个人经营和使用;严禁离职、离任干部不交接站点设备。原则上,站点设备不得放置于个人家中。确因村级活动场所条件不具备,出于安全考虑临时存放在个人家中的,必须报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同时明确暂存时间。县(市区)委组织部要集中掌控站点设备临时存放在个人家中的名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设备存放规范、完好无损。要搞好站点设备使用,及时搞好节目下载,严格落实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日制度,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收看,及时做好“三薄一册”记录,保证村“两委”换届期间,秩序不乱、管理不松、学习不断。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对站点设备进行核对清查,发现流失或损坏的,要查清问题,追究责任;村干部或管理员调整变化的,要及时办理设备交接手续。
要健全落实责任制。对站点设备管理使用,县(市区)委组织部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部长和远程教育中心主任是具体责任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和村(居)党组织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特别是乡镇党委,要切实负起责任,党委书记带头抓,班子成员分片包村,与村干部、村级站点管理员签订“合同书”、“责任状”,切实把站点设备管理工作做实、做细。要把站点设备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乡镇(街道)、村(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检验村“两委”换届成功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处置站点设备的问题
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对站点设备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远程教育机构要组织专门力量,定期不定期地到站点进行检查或抽查。要加大随机抽查和暗访力度,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要陪同,一竿子插到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下半年和明年上半年,省、市委组织部都将组织对各县(市区)终端接收站点设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要进行通报。要重视有关反映站点设备问题的来信来访,通过开通举报电话和网站、设置意见箱等方式,畅通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会同纪委等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对违反有关规定,致使站点设备流失或严重损坏的,不仅要对村干部、站点管理员等当事人,按照《关于严格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设备使用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还要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进行通报批评;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各县(市区)接通知后,要立即研究落实本《通知》的各项具体措施,并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20日前上报市委远程教育中心。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2007年9月12日
信息维护部门:聊城市远教中心 责任编辑:张希栋 联系方式:821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