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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卫生局在莲花池村举行文明共建活动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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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民医院开展“降低药品收入 控制医药费用”专项治理活动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 2008-5-13 ) 浏览次数:184

    为深入扎实地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进一步降低药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近日,莱芜市人民医院下大力气、出实招,认真开展“降低药品收入,控制医药费用”专项治理活动。力争使2008年药品收入比例控制在45%以内,逐步建立起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的长效机制。主要措施是:
    一、医院对目前执行的药品价格认真审核,在物价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指导下,坚持让利于民的原则,进一步降低药价。
    二、根据《山东省综合医院评价标准及实施细则》,加强病种质量控制,强化临床管理意识,认真研究制定本专业范围内各种常规检查项目、诊断方案,临床用药治疗方案,限额收费方案。使用贵重药品,坚持科主任审批制度。
    三、实行抗菌药物分类分线管理,明确各级临床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权限,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应用特征,规范联合用药,预防用药。严格落实病原体检查与药敏试验。
    四、规范开具处方,认真进行处方点评与审核,对单处方药物品种、数量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坚决查处违规处方。
    五、严格落实各级卫生部门制定的行风查究制度、公示制度,定期对处方进行公示、评审。把医德医风作为行业作风建设重要内容,记录本人档案,与本人职务晋升、职务评定、年度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根据专业实际,制定各科室药品比例控制标准,对不达标者进行公示,按所差比例与绩效工资挂钩,给予相应经济处罚,综合考核科室时,扣除一定分值。
    据悉,市人民医院今年以来,先后召开院长办公会、职代会、党政联席会、行风专题会,对控制药品比例进行了专题研究,此次开展为期一年的“降低药品收入,控制医药费用”专项治理活动是在前几次会议基础上制定的综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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