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作者:陈正凯
发布时间: (
20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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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鱼台县按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要求,从保障和实现党员主体地位的需要出发,积极畅通四个渠道,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
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围绕让党员能够参与党内事务,对党内制度进行梳理完善,进一步健全了基层党组织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征求党员意见和通报制度等,使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内容从局限于参与党内选举扩大到党内决策、监督等各个方面,为广大党员依法参与党内事务提供制度保障。注重深化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形式,制定出台《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的时间要求、主要议题、程序步骤,为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创造条件。
二、畅通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渠道。充分发挥党代表上联组织、下联群众的优势,建立党代表联系基层党员群众制度,采取组织指定和双方自愿相结合的办法,每名党代表联系2—3名党员和至少2名群众,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为组织决策提供参考,不断拓展党代表会议以外的履职空间。建立党代表视察调研工作制度,以代表团或党代表小组为单位,定期组织工作视察或调研,深入了解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对有关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设性建议。
三、畅通推进党务公开的渠道。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基层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将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党建目标完成情况、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党内评先树优情况等,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全部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最大限度地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调动党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创新党务公开载体和方式,基层党组织在利用会议、文件、通报等方式开展党务公开的同时,设立永久性党务公开栏,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和观摩学习,推进党务公开落实。
四、畅通加强民主监督的渠道。坚持民主评议党组织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底,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对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并作为评先树优、表彰奖励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永葆先进性的意识。围绕提高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满意度,完善党代表参加同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考察制度,明确规定党代表参加民主测评和个别座谈的比例,保证党代表监督权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