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三个结合” 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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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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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公布以来,鱼台县委组织部围绕建设“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坚持“三个结合”,在组织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高潮,推进“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深入开展。
与“三个一”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把《中央组织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列入组工干部“每月一题、每月一考、每月一研讨”学习教育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办法,系统学习、深刻理解新时期对组工干部的新要求,并计划11月底组织测试和学习交流汇报会,确保学深学透、学以致用。
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提高相结合。针对《行为规范》和《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开展“亮短揭丑、作好表率”活动,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深入查找组织工作和组工干部队伍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完善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努力做服务科学发展的表率,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
与推进当前工作相结合。适时召开组织工作推进会,听取基层党委今年以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平时掌握的情况,部领导对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进行点评,明确不足和努力方向,推动组织工作创新发展。